214_6_199209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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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乡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调研检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8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根据明财(农)指201716精神为组织实施好雨露计划培训工作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抓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根本大计。雨露计划是专项扶贫和教育扶贫的重要内容,引导贫困家庭接受技能培训,提升内生动力,发展产业脱贫,促进转移就业,实现增收脱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对我乡扶贫开发及建档立卡85253人脱贫具有重要意义。

     二、培训对象  

 全乡2016年以来已录入系统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其他农户不纳入雨露计划培训范畴。他项规定:

 12016年已参加雨露计划培训的,不再参加2017年相同课程培训。  

 2、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不小于18周岁。超过55周岁的学员必须仍然具备较强生产、劳动能力、知识技能接受能力。

 3、无生产能力、行动能力、智力残障人员不得参训。

 4、必须贫困户本人参训,非贫困人口不得代替。

 5、培训对象于613日上午9点前在扶贫办报道,并携带本人身份证。

  6、培训时间2017613-614日,为期两天。

    三、培训内容

 主要开展农业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扶持政策、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 

    四、培训任务及资金管理

     1、做好培训计划。

     安仁乡按“将乐县扶贫办 关于下达2017年度雨露计划培训任务和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安排培训工作,4月做好培训计划,并上报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联系授课教师,安仁乡联系现场实训点,6月初开始举办培训班。培训班名称:安仁乡2017年度雨露计划培训班(第一期)。安仁乡积极做好贫困户宣传、动员工作,鼓励贫困户参加培训班学习,由县扶贫办统一印制宣传单发放到农户手中。  

      2、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根据明财(农)指201716文件精神,统筹使用补助资金。召集贫困户到安仁乡政府6楼举办培训,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的标准核定经费预算;音像教材及专业技能书籍教材、由县扶贫办统一预订。

    五、培训要求

1、培训形式。有课堂授课、现场操作指导、参观学习(比如大棚蔬菜栽培、温氏养鸭、金玉子大米生产、加工;肉牛、羊、鱼类养殖等)操作、实训现场必须是具有代表性:推广农业五新技术、利于贫困户脱贫、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等。安仁乡安排理论培训、现场实训相结合进行。

 2、培训由安仁乡组织实施。承担培训任务的社会机构和实训基地的认定程序和办法由县级县扶贫办认定。安仁乡根据举办培训班:班次、日期、天数、人数、地点、内容、形式等做好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方案报送县扶贫办。

 3、教师聘请。由县扶贫办聘请第三方相关专家、实践能手,负责授课或现场实操培训,聘请教师(本系统在职人员不发放讲课费)费用标准:专业能手(技术员)600/天;中级专业技术人员800/天;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000/天;正高级推广研究员2000/天(参照将财2015166)。

 4、培训计划、培训课程要求;实际参训学员台账;学员档案(含身份证复印件);课程、课时、培训时间、班次、地点安排;培训汇总表、督查表、培训经费决算表及单据原件等档案资料由安仁乡扶贫办、安仁乡财政所根据要求严格审核合格,最后将原始档案资料送一份给县扶贫办存档。

 5、材料审核。所有上报资料必须有安仁乡主要领导、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安仁乡政府公章。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雨露计划",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安仁乡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协调工作力度,结合本地实际,责成专门部门负责实施并编制年度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确保扶贫教育落到实处不落下一户贫困户。

 2、强化宣传工作。培训工作组应做好现场拍摄工作,存档影像资料。安仁乡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全方位宣传"雨露计划"的相关政策、普及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致富创业基础知识、推广各地劳动力开发经验、宣传和剖析创业成功范例、发布相关市场信息,动员和引导贫困地区的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关注、支持和参与"雨露计划"的实施工作,为"雨露计划"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3、加强资金管理。本次用于实施"雨露计划"的经费,严格按照闽财农201619文件执行,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审查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资金使用管理上的违纪违规问题,对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截留、套取、挪用、滥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追回补助资金。

 4、资金支出范围。培训资金用于培训宣传、聘请专家或专业能手授课、编印文字或音像教材、租赁培训场地、现场操作实训、培训食宿和交通差旅、制作证书等专项培训的相关支出,学员误餐补贴每人每天不超过30元。培训资金不得用于“三公”消费开支,不得用于与培训无关的接待消费,不得用于发放农民误工补贴。

 

              

                                                         安仁乡人民政府

                    201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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