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_6_199209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肖伍娘、洪茂禹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将乐国土局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3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编号:将登告字(2017)第102

肖伍娘、洪茂禹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将乐县古镛镇新将中路的《房屋所有权证》(将房权证0007866号)遗失,并于20171212日向我中心申请遗失补证,经审核:肖伍娘、洪茂禹提交的申请资料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予以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告,若对本公告的不动产证书补发有异议者,请于20180104日之前到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将乐县水南镇金森大厦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598-2267170)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并将准予补发,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1213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