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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核发黄潭天发木制品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决定的公告

来源:将乐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8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根据《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以下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
      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欢迎公众参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监督电话:将乐县环保局0598-2323254
序号 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类别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行业类别 有效期至 水污染物许可内容 气污染物许可内容
排污口数量 排放方式 排放去向 污染物执行标准 废水排放限值(万吨/年) 主要污染物浓度限值、总量控制指标(吨/年) 排污口数量 排放方式 排放去向 废气排放量限值(万标立方米/年) 污染物执行标准 主要污染物浓度限值、总量控制指标(吨/年)
1 350428-2018-000003 排污许可证 将乐县黄潭天发木制品厂 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黄潭镇祖教村 林国才 C2021胶合板制造 2019.2.05 —— —— —— —— —— —— 3 连续 大气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标准;甲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烟尘:浓度:80 mg/L,;二氧化硫浓度:400mg/L;氮氧化物浓度:400mg/L;甲醛浓度:25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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