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以下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 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欢迎公众参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监督电话:将乐县环保局0598-2323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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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许可证编号 | 许可证类别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行业类别 | 有效期至 | 水污染物许可内容 | 气污染物许可内容 | ||||||||||
| 排污口数量 | 排放方式 | 排放去向 | 污染物执行标准 | 废水排放限值(万吨/年) | 主要污染物浓度限值、总量控制指标(吨/年) | 排污口数量 | 排放方式 | 排放去向 | 废气排放量限值(万标立方米/年) | 污染物执行标准 | 主要污染物浓度限值、总量控制指标(吨/年) | ||||||||
| 1 | 350428-2018-000003 | 排污许可证 | 将乐县黄潭天发木制品厂 | 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黄潭镇祖教村 | 林国才 | C2021胶合板制造 | 2019.2.05 | —— | —— | —— | —— | —— | —— | 3 | 连续 | 大气 | ——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标准;甲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 烟尘:浓度:80 mg/L,;二氧化硫浓度:400mg/L;氮氧化物浓度:400mg/L;甲醛浓度:25mg/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