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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胜旺、张胜銮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9-03-08 09:50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编号:将登告字(2019)第3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闽0428执275号之一及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闽0428执275号之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将国用(2010)第1200号
将房权证2010字第1320-1号
将房权证2010字第1320-2号
邱胜旺、张胜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350428101023GB00003F00010001 将乐县古镛镇日照东门水木银华11号楼住房602室  
             
        公告单位: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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