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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建伟、余婵娟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9-03-13 15:53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编号:将登告字(2019)第03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7)将乐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067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乐管理部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

/

将乐县古镛镇滨江北路72号(碧水庄园8号楼)3307

预告登记义务人:余建伟、余婵娟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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