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税收入的执收主体有哪些要求?
时间:2025-06-30 11:07

  非税收入由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规定的执收单位负责执收。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对委托执收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的,从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不得委托执收。受委托单位在委托范围内执收非税收入,不得转委托。禁止委托个人执收非税收入。

来源:将乐县财政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