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国内出生户口登记(非婚生子女)要如何办理?
时间:2020-11-17 09:35
受理部门 | 办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所需材料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落户地派出所 | 国内出生,非婚生子女出生申报户口登记。 | 申报人前往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 非婚生子女,提交下列材料,向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1.《出生医学证明》; 2.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3.落户方非婚生育子女《声明》。 向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证实亲子关系的亲子司法鉴定书;提交亲子司法鉴定书的,应当随附包含亲权司法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1.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另需提供父母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申报民族成份的《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书》。 2.落户方为集体户或公共地址或拆迁地址的,另需提供落户方及家庭户户内成员在本市市辖区或本县(市)内无房承诺书。 3.公民出生后,父母双方失踪、死亡或者在国(境)外定居、加入外国国籍,申请随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还应当提交父母《户口注销证明》(公安机关内部核查),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其与落户人关系证明。 4.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均已注销随其他监护人落户还应当提交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注销证明》(公安机关内部核查),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关系承诺。 |
当场办结 | 无收费 |
来源:将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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