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申报户口登记要如何办理?
时间:2020-11-17 09:40
受理部门 | 办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所需材料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落户地派出所 |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申报户口登记。 | 申报人前往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报户口登记,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向福利机构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1.弃婴、儿童基本情况说明; 2.《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3.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并签订的《代养协议书》。 |
当场办结 | 无收费 |
来源:将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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