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户口(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要如何办理?
时间:2020-11-17 09:46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恢复户口 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 持迁移证未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因证件过期、中途放弃迁移或丧失落户条件的,申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申报人前往原迁出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报恢复户口登记,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持迁移证未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因证件过期、中途放弃迁移或丧失落户条件的,提交下列材料到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
1.申请书;
2.《户口迁移证》;
3.本人《居民身份证》;
3.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当场办结 无收费
来源:将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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