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户口(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要如何办理?
时间:2020-11-17 09:46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受理部门 | 办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所需材料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恢复户口 | 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 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 | 持迁移证未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因证件过期、中途放弃迁移或丧失落户条件的,申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 申报人前往原迁出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报恢复户口登记,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 持迁移证未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因证件过期、中途放弃迁移或丧失落户条件的,提交下列材料到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 1.申请书; 2.《户口迁移证》; 3.本人《居民身份证》; 3.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
当场办结 | 无收费 |
来源:将乐县公安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