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就业居住居住户口迁移)要如何办理?
时间:2020-11-17 10:32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受理部门 | 办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所需材料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迁移 | 就业居住居住户口迁移 | 居住地派出所 | 在我省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的设区市城区居住的公民申请办理落户。 | 申报人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材料齐全,上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治安部门核准,10个工作日办结。 |
提交下列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备注:1.选择落户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资料; 2.选择落户就业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户口簿。 |
10个工作日 | 无收费 |
户口迁移 | 就业居住居住户口迁移 | 居住地派出所 | 在我省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县(市)和建制镇居住的公民申请办理落户。 | 申报人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材料齐全,上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治安部门核准,10个工作日办结。 |
提交下列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备注:1.选择落户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资料; 2.选择落户就业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户口簿。 |
10个工作日 | 无收费 |
来源:将乐县公安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