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调动等原因户口迁移)要如何办理?
时间:2020-11-17 10:33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受理部门 | 办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所需材料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迁移 | 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调动等原因户口迁移 | 迁入地派出所 | 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调动等原因户口迁移。 | 申报人前往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
提交下列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行政介绍信; 4.调令、《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花名册》《福建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者《福建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 |
当场办结 | 无收费 |
来源:将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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