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家属随军户口迁移)要如何办理?
时间:2020-11-17 10:39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受理部门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户口迁移 家属随军户口迁移 迁入地派出所 驻闽部队军人,其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迁移。 申报人前往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提交下列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随军文件;

4.军人工作证;

5.结婚证。

当场办结 无收费
户口迁移 迁入地派出所  军级以上退休干部,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在安置地随迁落户。 申报人前往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提交下列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军级以上退休干部安置去向审定表;

4.军级以上退休干部家属随迁申请表;

5.随迁家属有关婚姻、户籍、子女等方面证明资料。

当场办结 无收费
来源:将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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