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受理部门 | 办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所需材料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迁移 | 佛教道教寺庙、宫观出家人员户口迁移 | 迁入地派出所 | 佛教道教寺庙、宫观出家人员户口迁移。 | 申报人前往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
提交下列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出具的资料。 |
当场办结 | 无收费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级网站
省市政府
市内县区
其它链接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站点地图| 使用帮助| 网站工作报告
网站标识码:3504280002
闽公网安备:35042802000101号
闽ICP备05024338号
主办: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将乐县电子政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