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出生户口登记(婚生子女出生户口登记)如何办理?
时间:2024-03-28 14:16
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或者户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向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申报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2.落户方《居民户口簿》(落户方是军人的,应当提交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3.父母《结婚证》。出生超过6周岁的,需采集人像、指纹、DNA信息,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上报设区市公安局治安部门审批。
申报程序: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出生未满6周岁的,材料齐全,当场办结;出生超过6周岁的,上报设区市公安局治安部门审批,15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无收费。
来源:将乐县公安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