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入(孙子女、外孙子女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相互投靠)如何办理?
时间:2026-03-17 11:15
被投靠人有合法稳定住所,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投靠成年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年子落户。
申报材料:
1.《常住人口落户申请表》;
2.孙子女、外孙子女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凭证;
4.被投靠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凭证。
申报程序: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投靠人属省内户籍的,经社区民警调查核实,由派出所所领导核准后办理落户,5个工作日办结;投靠人属省外户籍的上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治安部门核准,10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无收费。
来源: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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