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入(儿媳、女婿与公婆或岳父母相互投靠)如何办理?
时间:2026-03-17 11:20

  被投靠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投靠人夫妻户口不在同一设区市市辖区或者同一县(市)范围内的,儿媳或者女婿与公婆或者岳父母之间可以申请办理投靠落户。

  申报材料:

  1.《常住人口落户申请表》;

  2.儿媳、女婿与公婆或岳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凭证;

  4.被投靠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凭证。

  申报程序: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投靠人属省内户籍的,经社区民警调查核实,由派出所所领导核准后办理落户,5个工作日办结;投靠人属省外户籍的上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治安部门核准,10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无收费。

来源: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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