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评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日期:2023-10-20 15:56 来源:将乐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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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评创新型中小企业应在本省市场主体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制造业企业以及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业,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参评企业可登录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申报,由本级工信部门负责评价与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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