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日期:2023-09-26 10:21
来源:将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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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说明;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复印件),可行性咨询意见;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7、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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