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如何对道路客运站进行监督管理?

日期:2023-10-26 09:54 来源:将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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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大对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客运站经营者遵守以下规定:

  (1)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活动。

  (2)不得随意改变客运站用途和服务功能。

  (3)和进站发车的道路客运经营者依法自愿签订服务合同,并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擅自接纳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的车辆进站发班。

  (4)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合理安排发车时间,公平对待进站客运车辆。

  (5)落实出站客车安全检查、危险品检查、出站查验等制度。

  (6)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公布进站客车的班车类别、客车类型等级、运输线路、起讫停靠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等信息,疏导旅客,维持秩序。

  (8)在经营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9)建立和完善各类台账和档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10)道路客运站经营者和道路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等方面发生纠纷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进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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