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历、学位变更申报表(一式3份);
2.现学历、学位及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现学历、学位的学籍档案原件。(学籍档案主要包括:报考表或报考审批表、学籍登记卡、成绩总表、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评审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或所在院校加盖公章的招生录取通知书或录取名单)
4.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可由所在单位办公室主任拆分档案袋后取出);
5.教育部学生信息网网上电子学历认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
注:复印件、打印件均由所属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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