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有哪些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政策?
时间:2017-05-19 15:33

  新办企业投产后三年内被确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工业用地每亩一次性奖励1万元。 

  新办企业自投产纳税年度算起三年累计每亩工业用地年均实现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达到4万元以上的,超出4万元部分奖励给企业,奖励最高额度每亩不超过2万元。 

来源:将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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