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鼓励企业扩大投资政策?
时间:2017-05-22 09:22

  工业项目用地达到“七通一平”10万元/亩(含土地出让金)。1年内建设完成并投产正常运行的,每亩奖励2.1万元。 

  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或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强、对县域经济支撑力大的项目,优惠措施,一企一议。 

来源:将乐县人民政府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