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鼓励创办工业企业措施?
时间:2017-05-22 09:25

  新办企业根据每亩土地税收产出量(即企业上交各项税收之和除以企业占地总面积),每年给予土地使用税扶持奖励,即:年亩税收产出量为23万元,按照新办企业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0%的标准给予奖励;年亩税收产出量为3万元以上的,按照新办企业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50%的标准给予奖励。 

新办工业企业在建设过程中,除按规定上缴中央、省、市部分外,涉及县本级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收(不含税务部门征收的费、金)。
来源:将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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