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在农业生产中,发现文物应加何处理?
时间:2017-05-18 15:18

   

    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由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处理。

    本条规定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

来源:将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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