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驯养繁殖种类、数量,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时间:2017-05-18 15:52

变更驯养繁殖种类、数量的,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现驯养繁殖情况说明材料,包括野生动物主要种类、数量以及饲养、繁育、疾病防控等的基本情况; 

(2)新增种类、数量所需场所及设施设备的说明材料; 

(3)新增种类种源来源证明。

来源:将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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