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伐证办理的相关问题
时间:2020-11-13 18:31
《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闽林〔2019〕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申请采伐证时,应当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其他单位申请采伐证时,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个人申请采伐证时,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以下简称“设计材料”)。经过调查设计才能制作出伐区调查设计文件或设计材料,业主可自行设计或委托他人设计。从2019年12月开始伐区调查设计和木材检验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来源:将乐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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