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立省级全面负责、县级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地方各级党委书记特别是县乡党委书记要亲自挂帅,承担领导责任。要加大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法律政策环境。
农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确保改革扎实推进。随着《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贯彻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关系将更加清晰,农村集体经济将焕发新的活力,农民财产性收入将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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