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失业保险金的申领
办理条件:①、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③、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④、失业人员须在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申请。
办理程序(流程):填写《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审批表》;→原企业盖章;→报县劳动就业中心审批。
申报材料:①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审批表2份;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③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份;④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
承诺时限:3日(一次性领取待遇农村人员2日)
受理部门: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收费标准:无收费
联系信息:
1、业务咨询:8770581(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受理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56号(一楼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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