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办理
办理条件:①、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或注销手续。
办理程序(流程):填写《劳动者失业登记表》;→由户口所在的社区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盖章(对户口在古镛镇和水南镇的城镇居民可直接在所在的乡镇申请办理);→县劳动就业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就业失业登记证。
申报材料:①劳动者失业登记表1份;②户口簿(本人页面)复印件1份;③身份证复印件1份;④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份;⑤持户口簿原件申领;⑥企业办理就业证的还需提供与员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文本1份。
承诺时限:9日
受理部门: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收费标准:无收费
联系信息:
1、业务咨询:8770581(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受理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56号(一楼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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