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单人签字,配偶有共同责任吗?
时间:2024-09-20 11:08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若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夫妻经营,配偶对债务没有进行追认,则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来源:将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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