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都代表什么?

日期:2023-10-23 10:02 来源:将乐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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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18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I、O、Z、S、V)组成,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9-17位为组织机构代码、第18位为校验码。

  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分为1机构编制;2外交;3司法行政;4文化;5民政;6旅游;7宗教;8工会;9市场监管;A中央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N农业;Y其他。

  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分为:

  1机构编制:1机关,2事业单位,3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9其他;

  2外交:1外国常驻新闻机构,9其他;

  3司法行政:1律师执业机构,2公证处,3基层法律服务所,4司法鉴定机构,5仲裁委员会,9其他;

  4文化:1外国在华文化中心,9其他;

  5民政:1社会团体,2民办非企业单位,3基金会,9其他;

  6旅游:1外国旅游部门常驻代表机构,2港澳台地区旅游部门常驻内地(大陆)代表机构,9其他;

  7宗教:1宗教活动场所,2宗教院校,9其他;

  8工会:1基层工会,9其他;

  9市场监管:1企业,2个体工商户,3农民专业合作社;

  A中央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1军队事业单位,9其他;

  N农业:1组级集体经济组织,2村级集体经济组织,3乡镇级集体经济组织,9其他;

  Y其他:不再具体划分机构类别,统一用1表示。

  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

  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

  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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