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入伍前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时间:2024-09-23 08:18

  士兵入伍前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不转移到军队,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本人,并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士兵退出现役后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持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