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宅基地建房如何审批?

日期:2023-10-19 09:38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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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村民符合宅基地申请资格条件的,应当以户为单位,持户口簿、家庭成年成员的身份证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组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同意后,公开征求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本村村民的意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方可批准宅基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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