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9102-0220-2017-0011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6-1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 时间:2017-06-14 17:36

  为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将乐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政办〔2017〕62 号)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优化服务改革,打造法治部门、创新部门、廉洁部门和服务型部门。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关注为导向,以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有效谋划。 

  三、政务公开程序 

  (一)形成拟公开稿 

  各股室、中心(局)应及时将拟公开的各类信息纸质文稿、电子文档(图片资料直接附正文后)等整理形成拟公开稿;涉及由局代为起草、制作的信息,以县委县政府或两办名义公开的信息,需由代为起草、制作的股室牵头负责会同办公室(提供电子版)进行整理,形成拟公开稿。(责任股室:各股室 

  (二)审核签发公开 

  1、文稿均以《将乐县发改局内部报批事项处理单》送审呈报。 

  2、一般信息各股室负责人负责初审,办公室核稿,上报分管领导审定后,呈送主要领导签发公开。 

  3、涉及由局代为起草、制作的信息,以县委县政府或两办名义公开的信息,由各股室负责人负责初审,办公室核稿,再送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报分管领导审定后,呈送主要领导签发。(责任股室:各股室 

  (三)政务信息公开 

  由各股室、中心(局)将拟公开信息的相关资料及时报送办公室,报送内容包括领导签署的纸质文稿(原件)、电子文档和图片资料等,归口办公室统一整理并公开。(责任股室:办公室) 

  四、政务公开平台 

  以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政务公开平台。 

  五、政务公开内容 

  (一)政务服务 

  全面公开办事服务流程、期限和结果,办事所需证件、资料和监督方式,实现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责任股室:各股室 

  (二)经济社会政策 

  对重点经济社会政策、人民普遍关注经济社会问题,进行分专题梳理、汇总,在政府网站进行政策解读。(责任股室:综合 

  (三)重大项目信息 

  1、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的信息公开。尤其是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民生工程信息。(责任股室审批股、投资股重点办 

  2、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信息。(责任股室:投资股) 

  (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 

  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将碳排放权、排污权、公立医院药品、林权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等统一在平台上发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责任股室:审批股) 

  ()收费目录清单 

  按要求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公开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及时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责任股室:价格监督检查局、收费管理股、价格管理股、价格认证中心)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副职领导组长,各股室、中心(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政务公开的实施和督导工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确保信息质量。各股室、中心(局)负责人要对本股室拟公开的信息从内容、文字表述、图片、政策等方面认真初审,评估拟发布信息的必要性、产生的影响及后果,涉及机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公开,分管领导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报送公开的政务信息资料及时高效、准确无误。 

  (三)及时公开信息。第一时间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应在产生、变更或者保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其他信息均应及时公开。政务公开负责人收到各股室、中心(局)报送的签发稿和电子文档后,根据信息内容2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以保证时效性。 

  (四)严格日常管理。各股室、中心(局)要做好台账管理,建立纸质、电子台账,认真登记政务信息公开记录,政务公开负责人对公开的政务信息情况建立工作总台账,做好统一登记管理归档。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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