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将乐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www.jiangle.gov.cn)上或本单位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办公室联系,地址:将乐县古镛镇新和路1号,电话:235372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自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截止2016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2016年度本单位(含基层所队)共接受群众通过电话、网络、口头等方式解答咨询超过2000人次,并在将乐政务网上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40条。包括门户网站242条,微博101条,微信52条,新闻发布会1场,电视、报刊等媒体5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1月至今,公安局依申请公开履行政府信息2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涉及的内容主要关于案件处理结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因本单位工作性质比较特殊,致本单位公开的信息数量还相对较少;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今后将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增加公开信息量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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