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将乐县公安局 时间:2021-01-08 18:13

  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和《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推进,健全完善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将乐县公安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www.jiangle.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将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将乐县古镛镇新和路9号,电话:0598-2353720,邮编:3533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群众和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为重点,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做好政务服务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绍清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指挥中心(办公室)是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部门在县局统一协调下,具体负责实施各项工作。

  二是强化部署推进。我局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学习《条例》内容,引导民警把《条例》要求贯穿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依托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充分调动县局相关单位积极主动参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14条;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编发宣传报道微文262篇、市级以上新媒体采用483条,在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总台、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三明电视台等传统媒体登发将乐公安新闻57篇,发布“警察故事”专栏14期,及时主动发布公开信息。

  三是建立常态机制。1.强化监督保障。健全完善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各项规章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考评,作为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依据,要求指挥中心强化考核指导,深入基层征求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效。2.规范信息管理。明确业务部门政务公开职责,按照公文审批流程报批公开文件,努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4

14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7

444.7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性还不够强,时效性还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改进措施:一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二要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部门沟通联系,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将乐县公安局

                                                                                         2021年1月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