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将乐县公安局 时间:2022-01-07 10:53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公开办印发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现向社会公布将乐县公安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www.jiangle.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将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将乐县古镛镇新和路9号,电话:0598-2353720,邮编:3533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将乐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和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聚焦主题主线,突出主责主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不遗余力做好政务服务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的局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明确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统一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部门在县局指挥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具体负责实施各项工作,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审批流程。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业务部门政务公开职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终考评项目,作为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依据;坚持“谁上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业务部门上报信息的审核把关力度,同时按照公文审批流程,由业务科室经办人、负责人、分管领导、指挥中心负责人、信息公开业务分管领导逐级填写《将乐县公安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审批单》,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信息,努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公开力度,扩大宣传效应。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和党报党刊等公开媒介,扩大正面典型宣传效应。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7条;在将乐公安发布微文298篇,被市级以上采用52篇,市级以上传统媒体刊登28篇,警察故事专栏刊发17篇,省级以上传统媒体发布先进人物故事6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今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期待对比还存在一定短板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业务综合能力不够精不够深,信息公开主动性还不够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媒介不够多,运用新媒体宣传力度不够大,涉及人民群众重点需求内容公开的不够到位。

  (二)改进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短板不足,我局下一步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多形式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升队伍综合业务水平。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人民需求为导向,加强业务部门沟通对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丰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将乐县公安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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