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将乐县公安局 时间:2024-01-23 15:41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公开办印发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现向社会公布将乐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将乐县政府门户网站(www.jiangle.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将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将乐县古镛镇新和路9号,电话:0598-2353720,邮编:353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将乐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公开公正为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流程,全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3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1条),发布政务动态信息29条;通过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布先进典型事迹6篇,三明警方公众号发布警察故事5篇,三明警方视频号发布短视频9条;县局有关领导参加人民网“一地一品牌”访谈1次、县政府门户网站“禁毒宣传与治理”访谈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办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更新、审核、审查,努力做到主动、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信息内容,制定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发布政策解读稿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持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类平台的建设,定期更新完善政务信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通过“将乐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微文628条,“微将乐”发布微文39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成立了以县局分管局领导为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责任压实到具体的岗位人员,统筹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9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学习政务公开政策条例不够深入,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对当前群众需求了解不透,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策文件精神,认真总结分析提炼,加强工作经验交流,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二是强化履职担当尽责,加大信息审核把关,围绕群众关注度高、需求量大的信息,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开信息,力争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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