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林业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将乐林业局 时间:2021-01-08 15:59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jiangle.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将乐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48,邮政编码:353300,咨询电话:0598-2322246,电子邮箱:jlxly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林业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党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林业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抓落实,各股室、各林业站负责及时准确提供信息,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林业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计划科学,措施具体,责任明确。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乐县林业局注重抓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落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工作中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在现有公开内容基础上,梳理制定了本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了本局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依法确定公开事项。及时完成目录编制工作,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动态更新,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和行政审批事项材料等。建立健全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进一步拓宽文体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分阶段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2.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制定了《将乐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审查程序,凡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科室在行文时明确公开属性。填写《将乐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过自查、认定、审批三级审查,层层把关,做到公开不泄密、涉密不公开,未发生任何泄密和违纪违规事件;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答复;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

3.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0年(含2019年)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

2)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无;

3)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8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12

 4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4

 1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9

            3880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二是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三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为此,我局将加强对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二是强化公开信息化建设。三是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将信息公开列入日常业务培训内容,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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