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林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将乐县林业局 时间:2025-01-17 09:59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将乐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48号,邮政编码353300,咨询电话:0598-2322246,电子邮箱:jlxlyjbgs@163.com)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在现有公开内容的基础上,梳理制定我局主动公开目录,明确了我局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建立健全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进一步拓宽文体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四)监督保障

  根据《将乐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凡是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股室行文时明确公开属性,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过自查、认定、审批三级审查,层层把关,主动真正做到“公开不泄密,泄密不公开”,未发生任何泄密和违纪违规事件,进一步保障了涉林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对一些政务信息类别属性把握不够深,落实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还有待提高,对《条例》学习掌握需进一步深入。2025年,我局将组织对《条例》的再学习、再领会,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能力素质,强化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业务培训内容,使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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