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将乐县民政局 时间:2021-01-06 1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精神,现公布将乐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共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将乐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乐县三华南路66号,邮编:353300,电话:0598-232222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以坚持依法公开、客观真实、注重时效为原则,以服务社会、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与依申请信息情况

将乐县民政局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7条,其中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条、行政许可类信息3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3条、其他类信息13条。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组织学习《条例》的基础上,努力抓好《条例》的贯彻与实施工作,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进行定期向档案馆和县图书馆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县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完善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有效推进。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运作机制,明确各相关股室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责任和义务,并由我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政务公开信息日常工作

(四)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将乐县民政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增16

 3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5

 减6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1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32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问题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流动性大。岗位流动性大易导致业务交接不到位,影响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公开不及时,政策解读工作开展不顺畅,存在一些部门对政策解读工作重视不够或流于形式的现象。针对这些问题,2021年,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增强工作实效方面下功夫,努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1.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焦点、难点的信息应通过多种媒体宣传予以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同时加强自身透明化建设,主动公开与服务对象紧密相关的信息。

2.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多途径配备相对稳定教育宣传与舆情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强化维护,做到了权威、及时、准确发布。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3.加强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及各部门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的机制。加大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余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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