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将乐县人社局 时间:2020-01-09 09:0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特编制2019年度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91月1日起,至2019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56号;邮编:353300;电话:0598-2323834;电子邮箱jl2323834@sina.com。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省、市、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法规,认真抓好实施《条例》。把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认真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举办各类招聘会、“欠薪投诉举报,劳动法律咨询”专题宣传活动、法制宣传日等契机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宣传中央、省、市、县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优惠政策,以及推动就业创业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及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文件、强化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发布信息70条。

  扎实做好其他重点工作公开。严格按照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做好预决算公开统计工作,发布预决算公开信息6条。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率。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梳理权责清单及时公开工作。根据上级审改办的权责清单,认真对照梳理,及时更新办理事项和办理规程,形成了规范性权责目录。依托“三明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网上申请和办理。

  2.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积极主动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报刊、简报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做好公开信息移交县档案馆、图书馆工作,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移交两馆,以便其开展信息查阅服务。

  3.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拓宽申请的渠道,对申请公开的工作规范化。统一规范申请的答复工作。

  ()公开制度建设、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及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认真抓好信息公开的审查,明确信息公开发布的范围及内容,信息发布的方式和程序,做好台账记录。

  2.根据人员工作调整,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新人的传、帮、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同步,扎实推进工作。

  3.健全舆情应对机制落实专职人员负责舆情监控,坚持每天登陆“12345便民服务平台”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及时收集舆情信息,对收集的网络舆情信息及时编号和登记,将有关材料转交给相关股室进行调查处理回复,解群众所急。

  ()公开渠道和利用情况

  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将乐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0

 0

 0

 0

 0

 0

7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7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7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还不能很好适应工作要求。网站信息发布功能和公开渠道相对薄弱。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平台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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