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将乐政府办 时间:2021-01-12 11: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精神,现公布将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将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共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惑或意见建议,请与将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49-1号;邮编:353300;电话:0598—2338606;传真:0598—233882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要求,紧紧围绕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坚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市、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事项,在县政府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以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条,做到公开内容规范、准确、及时。根据机构改革后确定的“三定方案”,主动公开部门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主动公开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含“三公”经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政府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将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完善《将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编审发布制度,加强信息内容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

牢牢抓住宣传主阵地,充分利用宣传栏、门户网站、,加大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满足退役军人信息需要,积极回应退役军人关切,确保政务公开透明,实现与退役军人的全方位沟通、多角度互动。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做好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梳理、汇总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和宣传信息发布计划,督促指导各股室及时更新并通过多种渠道发布重点工作信息动态,定期维护信息公开平台,更新各项数据资料,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畅通、信息发布及时有效。二是强化责任落实。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各股室工作职责

(六)机构概况

将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于2018年12月,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普法涉法、总结表彰、荣誉奖励、权益维护、帮扶援助、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烈士纪念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烈士和伤残评定审查、拥军优属和信访维稳等工作。

局内设4个股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规划财务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核定行政编制5名。下设2个直属事业单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军休所)核定事业编制4名。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同时,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特殊性和敏感性,严格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3.规范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局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及时发布公开相关信息,确保重点领域、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签批制度。

4.制定权责清单,实行规范化运行。

全面梳理退役军人安置优抚政策法律法规,明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行政事项的法律依据,依法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根据省、市退役军人事务厅权责清单和部门职责,我局将对职责清单和权力清单进行录入、调整和公示,日常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制定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

 

 截至2020年底,主动公开文件数量共8条,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相关规章规范的学习还不够深入; 二是信息公开发布的时效性和质量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持续深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新条例、新办法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办理流程。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目标,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办理流程,落实各环节责任,确保工作高质高效。三是创新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主动性,增强信息公开知晓率,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四是加强媒体合作,强化队伍建设。积极邀请媒体参与退役军人宣传报道,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积极探索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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