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精神,现公布将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将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共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惑或意见建议,请与将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49-1号;邮编:353300;电话:0598—2338606;传真:0598—2338826)。
一、总体情况
(一)目的意义
推行政务公开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良好工作氛围的形成;推行政务公开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积极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政务公开,增强行政管理活动透明度,改善行政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建设。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实行依法公开的原则;
2、坚持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
4、坚持方便基层和群众,有利于人民群众知晓实情,行使监督权利的原则。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市、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事项,在县政府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以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条,做到公开内容规范、准确、及时。根据机构改革后确定的“三定方案”,主动公开部门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主动公开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含“三公”经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2021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2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党政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并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将乐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开设了政府文件、工作动态、专题专栏等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充分发挥宣传栏和电子政务平台作用,实时更新日常工作动态,及时发布权威性政府文件,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专题内容,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在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
(1)全局和中心工作。主要包括党委关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党组织的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2)思想政治建设。主要包括党组织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等。(3)组织建设。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选举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干部民主测评、推荐、选拔、使用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4)作风建设。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5)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6)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7)对内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人事管理、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考核等次、职称评定情况,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八)政府信息主要公开形式
要做到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基本形式如下:对外方式:(1)编发简报、纪要、信息等,及时公开政府重大活动、决策过程及出台的各项政策文件;(2)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政策咨询会、民主评议会等会议形式,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政务活动进行公开;(3)开通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4)建立领导接待日公示制度,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各类矛盾;(5)设置政务公开栏,明确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纪律和办事结果等内容,公布办事流程图;对内方式:召开干部职工会、情况通报会、阶段工作会、民主生活会;印发文件、通报、简报、制度;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装框上墙。
截至2021年底,主动公开文件数量共2条,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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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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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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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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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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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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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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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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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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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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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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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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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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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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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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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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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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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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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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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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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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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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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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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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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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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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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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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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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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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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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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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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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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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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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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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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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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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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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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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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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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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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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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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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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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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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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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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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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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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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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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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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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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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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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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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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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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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认识不够到位,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
(2)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公开内容不够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使群众难以了解全貌;部分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缺乏动态内容,信息公开发布的时效性和质量需进一步加强。
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解决,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四项制度:一是建立责任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局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定期考核评议和检查验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预审制度。按照上级要求,事前对拟公开事项的公开级次、内容、方式方法进行预审,以便准确把握重点、公开的范围和公开时间。
二是注重实际,讲求实效,整体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始终把便民、实用、实效放在首位,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结合起来,与源头治理腐败结合起来,整体推进。
三是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局机关各股室对信息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信息公开工作作了具体运作办法。一是在充分利用办公楼大厅LED电子屏幕,对近期县里的重点活动、重要指示,退役军人事务重点工作进度进行及时的公开。二是通过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建省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公开近期工作进展与管理工作情况等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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