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在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angle.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56号;邮编:353300;电话:0598-2323834;电子邮箱:jl2323834@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聚焦重点、强化基础,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权,以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助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财政预决算及时公开。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局机关及下属各中心股室的预决算公开工作,并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流程对外发布预决算公开信息,共8条。从而进一步强化财务预决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二是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公开。我局今年来重点在就业政策落实、事业单位招聘录用、职称聘任、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进行信息公开,一年来共对外发布信息125条。三是充实政策解读模块。通过政府门户网对省级下发的2项就业政策进行全面、深入、透彻的解读并对公众公开,着力让惠企利民的政策全面覆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高效办结的原则,不断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一年来,我局共受理网络政策咨询1件,限时办结1件,以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为要求,不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平台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中心主任、分管领导对公开的事项严格把关审阅,确保公开事项有章可依、合法合理,公开数据精准无误。
二是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采用微信、LED走字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招聘会、入企调研等契机,主动宣传政务公开范围、标准、内容等,切实提高群众利用网络了解政府公开事项的知晓度、覆盖面,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做好移交,确保材料完整。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季度向县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政务公开信息的纸质化原件材料,并按程序做好交接清单,确保交接规范、材料送达留痕可溯,确保信息查阅有档可查。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网站建设的要求,针对我局涉及的就业促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增加了办事事项、政策法规和解读、互动栏目或常见问题模块,进一步为群众提供了便利,增加了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部门主任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充分接受群众和内部职工的监督,对外发布的各类文件政策等文稿需层层审阅把关,完善政务公开的制度,推动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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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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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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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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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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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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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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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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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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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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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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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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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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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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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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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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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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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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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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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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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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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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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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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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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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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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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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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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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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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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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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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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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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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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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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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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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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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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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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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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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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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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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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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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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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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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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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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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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收取件数 |
通知收取金额(元) |
实际收取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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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
0 |
0 |
0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内容侧重于就业创业的政策落实和人事人才的招录方面,对政策解读方面公开较少。二是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对实行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容易忽视此项工作的开展。
对此,我局认真分析,寻找对策,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认识,提高政务公开的广度。加强对各业务股室政务公开的宣传,要求以群众为立足点,对人社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文件应加大透明度,积极主动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彰显人社工作机构公开、透明的形象。
二是加强引导,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规范透明作为我局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对制定的各类制度文件严格把关,做到能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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