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将政办〔2018〕64号),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办公的透明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的内容
1、县水利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2、县水利局主要职能、局系统机构设置和内设机构职责;
3、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水利相关建设规划规划及相关政策;
5、水利相关业务情况统计信息;
6、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7、业务办理的项目、依据、标准;
8、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9、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2、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水政监察大队、水土保持监督站的监督检查情况;
13、工作动态;
14、其他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的时间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的形式
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四、公开的流程
1、提出方案,责任股室提出拟公开的事项及其范围、形式、时限等内容,报分管领导审核。
2、审核内容,对于重大、涉密事项经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3、实施公开,局办公室将经审核后的政务公开内容按规定程序按时进行公开。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须经批准同意后进行公开。
4、反馈意见,实施政务公开期间,对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及时反馈,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利于与公众互动,对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具有重要意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面宽、量大,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狠抓落实,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把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落实实施,全面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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