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将乐县卫健局 时间:2024-01-19 16:38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le.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将乐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乐县古镛镇滨河北路45号;邮编:353300;电话:2322396,传真:232239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将乐县卫健局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依法行政、政务民生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有力的推动作用。

  一是加强重视,强化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高效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明确由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负责,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根据工作要求,注重抓好调度和跟进培训工作,通过不定时召开具体工作人员碰头会议的形式及时完成公开要求。二是加强制度,规范公开。以制度为抓手,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统计报送等多项政务公开基本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为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健全宣传和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舆情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2023年,我局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17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17条,依申请公开1条,不予以公开0条。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将乐快讯、微将乐等平台推送健康将乐工作动态信息200余条;广泛开展健康科普讲座,不定期深入学校、企业、机关、医院、社区、农村开展“你点我讲”健康科普讲座共计210场次,开设医防融合健康科普讲师团网络直播系列讲座12期;广泛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活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形式,积极开展健康宣传活动11场次;印制2期《卫生与健康》宣传墙报,共计800余张,墙报张贴于各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制作2期健康教育宣传栏,城区各社区、村共计25处健康教育宣传栏,全方位多渠道向群众传播健康理念与健康知识。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2022年度全国健康县区建设优秀案例征集情况和典型经验,其中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以全民健康为基石 深化“健康将乐”建设》入选2022年全国健康县区建设优秀案例,获评国家级健康县。8月31日至9月1日,福建省健康县(区)建设研讨会在将乐县顺利召开,来自全省部分设区市和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和疾控中心领导及专家共50多人参会,并至我县优秀健康场所参观学习。由将乐县卫生健康局、将乐县高唐镇人民政府共同撰写的《打造健康村 健康生活方式深入人心》获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以案例书籍(汇编)形式在全国推广,并且在第十六届中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大会优秀实践案例征集与评选活动中,获评优秀奖。突出院务公开、健康将乐、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坚持依法合规的总体原则,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人员专业化、专职化程度较低。整体来看无法实现人员专职化,一人多职,便会减少对工作的投入时间且人员稳定性差,难以及时发现需更新的信息。再加上人员流动存在时间差,也会导致工作的低效率,降低了信息的时效性。另外统筹难度较高、信息获取不及时。工作内容广泛,需要工作人员向单位的各部门获取信息,个人统筹力度不够,与相关单位部门配合力度不足。

  改进情况:针对人员专业化和专职化程度较低问题,一是认真按照《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及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将乐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解表,细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及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提高认识;二是增加相关负责人员,改变单一人员负责制,增加工作投入时间,提升工作精准度。针对部门间信息获取问题,与各部门逐步形成有效配合机制,力求保障信息的时效性,提高更新效率,切实满足群众获取信息的真实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