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5-03-20 10:09


  本报告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对我局2014年度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的情况进行了总结。
  一、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4年,我局紧密结合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促进阳光施政、有效预防腐败为目的,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为主线,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为重点,以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
  (一)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公开,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尽快传播到基层和全社会。
  围绕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公开安全生产政策为主要内容,全方位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决策部署。一是及时在政府网站上转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的新闻通稿,把关于安全生产的最新指示迅速传达到基层。二是全文转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促进各地结合实际抓落实。三是对上级安监部门提出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指导意见,在印发纸质文件的同时在政府网站全文发布,为依法行政、依法治安创造便利条件。
  (二)大力推进网上办公,推进安全监管公开透明。
  一是公开办事程序。为确保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公开透明,专门组织力量对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实施管理、工作流程进行了整理和规范,完善了行政审批业务办理流程图,并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二是完善各项审批工作流程、标准和办证地点。坚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延期、暂扣、吊销等环节及时公告制度,将相关企业的许可证变动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企业,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每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事故调查结束前,都及时以县政府安委会或其办公室的名义向全县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及企业发出通报,通报事故情况、事故初步原因和救援情况、事故伤亡及损失情况等,努力掌握舆论报道的主动权;在事故救援和调查过程中,通过会议、政务网和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正确信息,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有效地杜绝了因安全生产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完整造成的不良影响;对各辖区、各行业安全生产情况,每季度在县政府例会上进行通报,并通过政务网和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正确信息。事故调查结束后,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公开的形式,向全社会公布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安全生产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公布安全生产信息主要是通过政务网、政府网站、会议和印发文件四种途径。在充分发挥上述四种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还通过门户网站访谈、设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室以及向县图书馆、档案馆寄送文件等方式,多渠道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政府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1.2014年,我局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7条,公文电子化公开度100%。
  2.全年以县政府名义共召开4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通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展情况,以及本年度、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具体措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收到社会公众申请公开。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始终本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有关要求开展工作。2014年,我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和办理依申请公开、更正政府信息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事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列入局日常办公经费,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监督检查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全员培训有待加强。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快建立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绩效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定、健康发展。二是组织机关干部加强对《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学习与培训,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措施全面贯彻落实。
  四、需要说明事项
  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无。
  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无。
  五、附表:
  

计量单位 2014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7 20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7 20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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