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将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概述
(一)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公开,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尽快传播到基层和全社会。
围绕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公开安全生产政策为主要内容,全方位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决策部署。一是及时在政府网站上转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的新闻通稿,把关于安全生产的最新指示迅速传达到基层。二是全文转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促进各地结合实际抓落实。三是对上级安监部门提出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指导意见,在印发纸质文件的同时在政府网站全文发布,为依法行政、依法治安创造便利条件。
(二)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信息,积极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
每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事故调查结束前,都及时以县政府安委会或其办公室的名义向全县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及企业发出通报,通报事故情况、事故初步原因和救援情况、事故伤亡及损失情况等,努力掌握舆论报道的主动权;在事故救援和调查过程中,通过会议、政务网和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正确信息,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有效地杜绝了因安全生产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完整造成的不良影响;对各辖区、各行业安全生产情况,每季度在县政府例会上进行通报,并通过政务网和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正确信息。事故调查结束后,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公开的形式,向全社会公布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深入攻坚克难抓安全,将安全生产检查常态化,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在非煤矿山(尾矿库) 整治方面。共排查治理隐患企业单位70家次,发现隐患360条,已督促整改358条(剩余2条已责令企业限期
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整治方面。共排查治理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27家次,发现隐患139条,现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毕。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2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26份。排查烟花爆竹企业8家次,发现隐患12条,已督促整改12条,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6份。
在工贸企业整治方面。共排查治理隐患企业单位110家次,发现隐患191条,现已督促整改完毕。共发出责令改正指令书35份、复查意见书49份。
在职业卫生整治方面。共排查治理隐患企业单位34家次,排查一般隐患51条,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毕。
非事故预防性处罚执法工作方面。非煤矿山领域处罚3家企业,处罚金额6万元,停产停业整顿4家;危险化学品领域处罚3家企业,处罚金额0.61万元;烟花爆竹领域处罚1家企业,处罚金额0.2万元,取缔关闭53家;醇基燃料领域;粉尘防爆领域处罚1家企业,处罚金额2万元;涉氨制冷领域处罚1家企业,处罚金额0.3万元;有限空间领域处罚1家企业,处罚金额0.6万元;职业卫生领域处罚1家企业,处罚金额0.8万元;应急管理领域处罚1家企业,处罚金额1万元;工贸企业领域处罚8家企业,处罚金额3.33万元。全年累计处罚企业20家,处罚金额14.84万元(以上数据不包括各乡镇开展的简易处罚)。
二、2017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7年度县安监局主动公开文件20条,历年累计公开文件24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政府网站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1、门户网站。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发布公开信息20条,公文电子化公开度100%。
2、宣传教育活动。
(1)牵头组织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文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联合制定《将乐县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由县政府安委会印发给各乡镇、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
(2)牵头组织县交通、农业、质监、消防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于
(3)开展好公益宣传活动。通过将乐政务信息平台、安监企业信息平台向全县手机用户群发“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公益短信4条受益近10万人;播放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公益广告两版历时一个月,让全县每个家庭都受到一次很好的教育。
(4)开展企业家座谈会。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平台。依托“
4、微信工作群。2017年度,县安监局建立完善了将乐安监微信群及公众号平台,将全县监管执法人员和企业法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员工纳入微信群管理范围,设立政策宣传、经验交流、举报投诉等内容,推动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共通过公众号发送各类安全主题信息47条,收益4万多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社会公众申请公开。
四、隐患排查工作和检查执法情况
2017全年共排查治理隐患企业单位239家次,发现隐患128条,已督促整改128条。
(一)非煤矿山(尾矿库)执法力度。重点整治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违法开采、违章爆破以及安全生产保障设施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今年来共排查治理隐患企业单位70家次,发现隐患35条,已督促整改35条,发出现场检查记录26份、责令改正指令书5份、复查意见书4份、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执法力度。加强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化品、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油气管道隐患,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抓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今年来共排查治理隐患企业单位84家次,发现隐患75条,发出现场检查记录29份、责令改正指令书14份,复查意见书14份。排查烟花爆竹企业159家次,发现隐患110条,已督促整改105条。
(三)职业卫生执法力度。加强职业健康基础工作,强化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推进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共排查治理隐患企业单位32家次,排查一般隐患48条,已督促整改46条,发出现场检查记录10份、责令改正指令书7份,复查意见书5份。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向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门户网站部分栏目建设仍需优化,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方式还需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过低,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宣传力度有待加强,让公众知晓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过少。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快建立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绩效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定、健康发展;二是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学习与培训,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三是进一步优化建设门户网站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宣传方式。
七、附表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7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0 |
246 |
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0 |
246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将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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