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将乐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邮编:353300,电话:0598—232256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将乐县自然资源局认真执行各项规定,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公众需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的四个原则,按照规定的范围、规定的程序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信息公开主要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局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收到依申请信息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制定局政务公开制度,明确公开方式,严格落实执行,局属各股室责任到人,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把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平台建设。充分依托政府网站公开平台作用,在城乡规划领域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规范信息采集、发布程序,确保了信息公开各专栏信息及时得到更新维护。二是我加强队伍建设,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制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和长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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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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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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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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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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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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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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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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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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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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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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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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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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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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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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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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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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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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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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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收到1件依申请政府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更新的主动性需加强,更新频率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制还需不断完善,监督力度还需加大。三是办理信息公开人员均为兼职,个别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未按时限要求主动公开职责范围内的办事内容;未有效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力度不够。
改进措施:我局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要加强学习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落实措施。进一步抓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保管、统计、鉴定、审查和发布,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三要完善信息员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疏通信息渠道,丰富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和工作效率,着力增强信息的时效性。四要强化日常管理。将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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